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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17659070110刘老师

发布时间:2020-08-11 13:1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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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

福建教育学院创办于1956年,是我省最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,是我省第一批自考主考院校之一,也是经教育部“国培计划”中小学名师领航班培养基地之一。建院以来,已为福建省教师和校长、园长队伍建设培养近22万人,向社会输送本专科毕业生近14万人,现有自考、函授本专科学历在校生2.7万多人,全省九地市布局了20个经省教育厅评估认定的合格教学点。学院被原国家教委授予“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”称号,学院招生办被福建省教育厅授予“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,学院出版《福建基础教育研究》《福建教育学院学报》两本CN刊物。

招生层次、对象

1.高起专: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(满18周岁)。

2.专升本: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、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(学信网可查询)。

报考方式及时间

1.网络报名时间:8月-9月

2.现场确认时间:9月

3.网络报名方式:考生联系17659070110刘老师

注:每位考生只能报名1次,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,考生可对已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修改。专升本教育类考生建议只填报福建教育学院,二次志愿填报可修改专业。专升本考生系统将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,专业人数少无法成班学生可申请转专业。

4.考试时间:10月的最后一个周末

5.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时间:11

6.录取:12月

收费标准

学费除艺术类每生2000元/年外,其它专业每生1680元/年,学制3年。如福建省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或政策,按新的规定或政策执行。

学习形式

函授/业余。为缓解学生工学矛盾,方便学生学习,我院成人高等教育以线上学习为主,以现场讲座、面授和交流互动学习为辅。线上学习完成后,参加线下面授辅导考试,时间主要安排在寒暑假、周末或其它节假日。

录取原则

    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录检组的指导下,开展招生录取工作。计划充足时,投档考生全部录取;最后一次投档后,在计划不足的情况下,按报考科类投档分进行排序,从高到低录取,最后一个分位如遇多名考生并列,全部录取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录检组审核。监督电话:17659070110刘老师

照顾政策

年满25岁以上人员报考,投档成绩可增加20分,其他照顾政策查阅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。

 

注:

1.成考共3门,每门满分150分,总分450分。

2.报考我院成考专科艺术类专业考生,须参加我院《素描》、《色彩》专业加试。

3.本简章由福建教育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,若与国家、省的政策、规定不一致,以后者政策规定为准。


联系方式

福建教育学院招生办电话:17659070110刘老师

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 

邮编:350001